《模式管理》課程大綱
序、 為什么要學習模式管理
1. 什么是管理模式
2. 什么是模式管理
一、 服從原則
3. 沒有服從就沒有指揮
4. 下級無權對上級的指揮做出判斷
5. “絕對服從”對嗎?
6. 上級的命令有錯誤怎么辦?
二、 一個上級的原則
1. 什么是行政上級
2. 直接上級與直接下級
3. 一個系統(tǒng)一個上級
三、 逐級原則
1. 不能越級指揮
2. 不能越級報告
四、 四小時復命原則
1. 完成任務后——復命
2. 千方百計完成任務
3. 不能完成任務——復命
序 為什么要學習模式管理
1. 不管什么年代,管理的本質是不會變的。
2. 管理是決策、計劃、組織、指導、控制的過程。
3. 管理的目的就是提高效率。
4. 管理的核心是人。
5. 管理的作用是聚合企業(yè)內外的各種資源,以最優(yōu)的投入獲得最佳的回報,以實現(xiàn)企業(yè)目標。
二、 服從原則
1. 沒有服從就沒有指揮
a) 原則上,下級對上級的命令必須服從。
b) 沒有服從就沒有指揮,沒有指揮就談不上管理。
2. 下級無權對上級的指揮做出判斷
請判斷對與錯“我只服從上級的正確指揮”。
判斷上級的指揮正確與否,只能是該上級的上級或執(zhí)行命令的結果。
不能引導下級養(yǎng)成懷疑上級每一個命令的壞習慣。上級對命令負最終的責任。
3. “絕對服從”對嗎?
錯誤。
當出現(xiàn)以下三種情況時,下級不能服從上級的命令:
A. 上級違法亂紀。
B. 上級的決定會給公司帶來重大危害,后果是顯而易見的。
C. 上級的的命令對下級個人有迫害行為,侵犯了個人利益。
4. 上級的命令有錯誤時怎么辦?
由于上級不了解情況或不懂專業(yè),有可能下錯誤的命令,雖然不會造成嚴重的危害,但會使工作受到損失,怎么辦?
1) 下級應私下向上級陳述自己的意見,不要在公開場合與上級爭辯。
維護上級的威信是下級的義務。
2) 如果上級采納了下級的意見或建議,該下級有責任永久保守秘密。
如果下級在背后炫耀:要不是我的及時建議,這個任務是完不成的。這個饒舌的下級離倒霉不遠了。
如果上級在一段時間后,沒有聽到任何傳聞,下級得到的是“信任”。
3) 如上級仍然堅持原有的決策。堅決執(zhí)行。
建議沒有被采納,上級一定有自己的考慮,下級要服從,責任由上級負。
三、 一個上級的原則
1. 行政上級
每名員工只有一個直接上級。如果這一準則受到破壞,管理秩序將受到擾亂,企業(yè)運營的穩(wěn)定將受到威脅:
A. 行政隸屬關系只有一個上級,即直接上級。
B. 只服從一個上級的指揮。
C. 只向直接上級報告。
組織架構中,每一領導崗位只有一個最高負責人,該崗位職務中所規(guī)定的權力也全部賦予此人,其責任也必須由同一個人承擔,這個人即該崗位正職。
該崗位的副職可以在該部門有授權范圍內的事務進行指揮,但領導權仍然由該部門的正職負責。
2. 直接上級與直接下級
無論管理鏈有多長,直接上級與直接下級組成企業(yè)運營的基本單元。
一個人在企業(yè)里,只需處理好兩層關系即可:直接上級與直接下級。
直接上級是“天”,沒有直接上級的支持,任何人都很難成功。
直接下級是“地”,只有下級把工作做好了,上級才有成績;下級做不好,上級負有直接責任。
3. 一個系統(tǒng)一個上級
對于一個上級的原則,可能會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
在項目組里,項目組長是我的直接上級;在QC小組里,QC小組長是我的直接上級……,我有很多個上級,這又如何解釋呢?
其實,一個上級的原則是指在一個組織系統(tǒng)里,只有一個直接上級。項目組、QC小組與企業(yè)的行政組織不屬于同一系統(tǒng),各有各的直接上級,這些上級是不能放在一起做比較的。
一個上級的原則是指在同一時間里,只與一個上級打交道。在工作崗位上,做為科員的你,直接上級是科長;在進行項目管理里,項目組長是你的直接上級;在QC活動時,QC小組長是你的直接上級。
四、 逐級原則
1. 不能越級指揮
上級對下級:可以越級檢查,不能越級指揮。
下列情況,可以越級:
A. 緊急情況:上級領導沒有找到他的直接下級,不能眼看著損失的發(fā)生。
B. 直接下屬不服從指揮。上級在停止直接下屬的情況下,可以越級指揮。
C. 下級無力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而這時,下級的直接下級有能力完成這個任務。
D. 必須情況下,進行整體指揮。
2. 不能超級報告
下級對上級:可以越級申訴,不能越級報告。
報告
報告有兩層含義:匯報工作,請示報告。
以下情況,向上級的上級直接報告,不屬于越級報告。
A. 經(jīng)直接上級批準后,可以做越級報告。
B. 直接上級不在現(xiàn)場或不了解情況,或找不到,形勢緊急,必須立即得到領導的指示。
C. 當上級的上級下現(xiàn)場了解情況時。
D. 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報告。
申訴
申訴就是告狀。申訴只在以下三種情況被現(xiàn)代管理認定是合法的。
A. 直接上級有貪污、盜竊等違法亂紀行為。
B. 上級有出賣或危害企業(yè)的行為。
C. 上級濫用職權,對申訴者有迫害行為。
以上三種申訴,如屬誣告,申訴者必須對此負責。
五、 四小時復命原則
任何命令,不管完成與否,受令人都要在指定時間內向下令人復令。
1. 完成任務后——復命。
從完成任務算起,四小時之內(即半個工作日),向下令人復命。
與命令本身完成任務的時限無關。
“四小時復命制”不僅用于上下級之間,而且也可以應用于各企業(yè)各部門之間。如果說經(jīng)理們經(jīng)常接到這樣的消息:
“你要的資料已準備好,請檢查”。
“衛(wèi)生已打掃完畢,請檢查”。
“接待室已準備好,請檢查”。
“霓虹燈已安裝完畢,請檢查”……
查與不查,經(jīng)理們在心里一定有了底,交辦的工作完成了。
2. 千方百計完成任務
如果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遇到了困難,怎么辦?
首先要努力去克服。
“四小時復命制”并不是鼓勵受令人一遇到困難,就“立即復命”,以為復命了,就沒有責任了,就有不完成任務的理由了。
市場經(jīng)濟中,每個人都面臨著激烈的競爭,上級需要的是勇于克服困難、沖鋒陷陣的下屬,而不是撥一下動一下的算盤珠。
無論多么有理,完不成任務,領導不會高興。
3. 不能完成任務——復命
勇于克服困難,不等于一定能克服困難。終究有不能完成的任務。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受令人從發(fā)現(xiàn)確實不能完成任務開始,四小時之內,報告下令者:使下令者另想辦法,不延誤工作,只要及時,下級會取得上級的諒解。
這時,下令人可根據(jù)情況撤銷原指令,也可以幫助下屬解決困難,或更改命令的內容而發(fā)布新命令。
無論是“完成任務”,還是“不完成任務”,只要沒有報告,給企業(yè)造成損失,受令人要負責任。
在執(zhí)行過程中,上級突然發(fā)現(xiàn)形勢有變,改變了命令,取消了此項任務,上級應立即通知下級結束尚未完成的任務。
如果一項任務已經(jīng)進入了企業(yè)的督辦系統(tǒng),完成人可以向“督辦”復命,這樣做還可以起到保護自己的作用,一旦上級忙而忘記受令人對其的復命,造成損失后,可以由督辦為受令人作證。
有些重要的任務復命時,如果下令人不在,受令人要向不間斷指揮中心復命。
《模式管理》所屬分類
生產(chǎn)管理